湖州市国资委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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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I TA DAN WEI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并监督执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有关政策和制度。参与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根据市政府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负责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进行监督。

(二)根据市委授权,领导有关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指导区县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

(三)负责推进市属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拟订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布局结构整体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四)指导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负责市属企业董事会建设。协助管理市属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

(五)负责建立健全经营者激励约束机制。负责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水平审核,承担所监管企业收入分配监督管理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承担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六)研究全市国有经济和所监管企业的运行状况,指导所监管企业风险管控。指导所监管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承担企业国有资产的产权界定、资产统计、综合评价等基础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区县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七)指导市属国有企业人才队伍建设。

(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九)职能转变。

1. 强化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职责,按照市场经济规则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重点管好国有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建立完善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

2. 强化出资人监督职责,坚持出资人管理与监督有机统一,健全监管制度,改进监管方式,严格责任追究,加强监管协同、提高监管效能,促进国有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3. 全面落实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原则,准确把握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职责定位,将依法应由企业自主经营决策的事项归位于企业,将延伸到子企业的管理事项原则上归位于一级企业,将配合承担的公共管理职能归位于相关政府部门和单位。

 

单位地址:湖州市金盖山路66号

主要负责人:王建民

联系电话:0572-2290008

邮箱地址:gzwbgs@huzhou.gov.vn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春秋: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夏令: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冬令: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安全、保密、信访、督查、后勤、档案、政务公开、信息化、新闻宣传和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牵头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

    承担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作,负责牵头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工作。承担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建议。牵头开展相关企业党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以及企业文化建设、宣传等工作。协助管理市属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指导国有企业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承办市属企业有关董事会建设、外部董事的聘任和解聘等工作。指导市属企业人才队伍建设。

    研究提出完善国有产权管理的建议。承担所监管企业产权登记、转让、划转、处置等工作。承担所监管企业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和备案工作。审核所监管企业的资本金变动方案。负责股份公司国有股权的管理工作。监督、规范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组织拟订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的有关政策,监督检查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执行情况。承担有关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相关工作,协助办理行政复议工作,组织普法宣传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法治建设和法律顾问工作。指导监督区县国有资产监管工作。

    研究提出国有经济布局、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国有企业改革的政策建议,指导所监管企业布局和结构调整,审核所监管企业的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投资计划及发债方案。拟订所监管企业合并、股份制改造、上市、合资等重组方案。审核相关国有独资企业公司章程。指导所监管企业主辅分离相关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生态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维护稳定等工作。

    研究提出所监管企业财务监督、违规经营投资损失责任追究以及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建议。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建设工作。监督和指导所监管企业财务预决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和执行、国有企业国有资产专项报告编制、资产统计分析和经济运行情况分析、清产核资和资产损失核销,以及风险管控等工作。分类完善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制度,拟订并组织实施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激励办法。拟订所监管企业收入分配办法,调控企业工资分配总体水平。规范所监管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和职工福利保障。督促所监管企业加强内部审计工作。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

     开展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调研,建立国有企业党内统计信息库,分析统计数据;指导国有企业党建服务中心(工作站)开展工作,定期收集、分析、整理各类问题,汇总党员服务工作的动态情况,及时上报有关信息;开展党员教育管理、发展等各类党务工作;承担国有企业党建微信公众号运营工作,编发工作信息;承办市国资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承担国有资产监管、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国有经济结构调整等方面的分析研究工作;承担机关内部信息网络系统和应用平台的建设管理、日常运行、网络维护等工作;承担市属国有企业数据的收集整理、分析汇总工作;承担市属国有企业的舆情监测和研判应对工作;参与市属国有企业内部审计、清产核资和资产核销工作;承办市国资委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