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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湖州市市属企业战略规划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 2024-08-12

政策原文

根据湖州市“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和省国资委国资国企“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要求,为做好我市国资国企“十五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改发处研究起草了《湖州市市属企业战略规划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征求委内各处室意见,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总体考虑

本《办法》主要根据《浙江省省属企业战略规划管理暂行办法》起草制定,总体考虑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服务“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通过《办法》明确战略规划方向、内容等要求,更好地指导和服务各企业、各区县编制国资国企“十五五”规划。

二是明确规划编制各主体责任。通过《办法》明确战略规划编制、审核等工作的程序及内容,确保职责明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

三是细化规划实施中的各项要求。通过《办法》对规划实施中的主业管理、评估和调整、保障支撑等工作要求进行细化明确,确保规划编制工作落实落地。

二、主要内容

《办法》共分为九个章节40条细则以2个附件。

第一章总则,主要明确了《办法》的指导思想和适用范围;第二章战略规划管理体系,主要明确了战略规划管理体系架构,并梳理战略规划管理制度的内容;第三章战略规划编制,主要明确了规划编制的要求、内容及程序;第四章战略规划审核,明确了战略规划工作专班成员及审核的要求内容及程序;第五章主业管理,对战略规划编制和实施中集团及子企业的主业管理工作进行规范;第六章战略规划实施,主要明确了推动规划落地的重点举措;第七章战略规划评估与调整,明确了规划评估的时间、要求,及规划调整的程序;第八章战略规划保障支撑,明确了各类保障措施;第九章附则,明确《办法》适用时间等。

两个附件分别为市属企业战略规划编制大纲,和现场陈述评分细则,分别对战略规划编制和评审内容进一步细化。

三、下一步工作

改发处将根据本次主任办公会议的有关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办法》。完善后,建议以市国资委名义印发

四、解读机关和咨询方式

本办法由湖州市国资委负责解读,具体联系处室为市国资委改发处,咨询电话:0572-229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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