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7194435X/2024-00050 | 成文日期: | 2024-04-0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湖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湖国资委〔2024〕23号
市经信局:
市政协九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大力发展新经济产业的建议》(第123号提案)已收悉,经认真研究,现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下,市国资委积极引导新经济产业发展,在组建专项基金、配强专业力量、强化风险防控等方面均做出了积极努力。
一是组建新经济产业专项资金。推动市产业集团与各区县国资平台合作组建凤凰基金,该基金由市级凤凰母基金与7支属地凤凰子基金组成,组建目的是以凤凰基金为支点引导各类资金向新经济产业领域汇聚。目前,南太湖凤凰基金总规模已达50亿元,基金已完成对蜂巢能源、汉天下和汉图科技共3个项目的落户招引,有效服务湖州新经济产业的高质量发展。
二是配强国资国企投资专业力量。加强外部学习,先后赴合肥、广州、珠海等地调研当地先进的国资国企投资经验,并形成调研报告提供决策参考。加强内部培训,举办了市国资国企系统业务实操能力提升、国资大讲堂等培训班,增强投资一线人员的实操能力和研判能力。
三是强化项目投前投中投后管理。去年,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经营管理推动市属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及其《操作指引》,明确了各类投资事项的事前事中事后审核流程,并制定了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组织市属国有企业有序开展项目投资后评价。根据市委组织部工作安排,制定了湖州市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工作容错纠错正面清单,编制《湖州市市属国有企业创业投资基金管理办法(试行)》,重点明确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的容错免责情形。
二、下一步工作
一是继续以南太湖凤凰基金为样板,积极推进各区县凤凰子基金的设立,通过基金招引更多的新经济产业落户湖州。
二是谋划战新产业引育专项行动,推动市属国有企业开展各自领域产业引育的课题研究、组织论坛和专题研讨会商、研究支持政策等活动,鼓励国有企业锚定前沿产业,特别是新经济产业进行合理有序布局。
三是持续推动《关于进一步规范经营管理推动市属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落地见效,指导国有企业按照《操作指引》规范经营行为,强化投资风险管理。
以上意见供参考。
(联系人:马修喆;联系电话:0572-2290012)
湖州市国资委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