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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7194435X/2024-00050 成文日期:   2024-04-0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湖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市国资委关于市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123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发布日期:2024-04-01 15:52:42

湖国资委〔2024〕23号

经信局

市政协九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大力发展新经济产业的建议》(第123号提案已收悉,经认真研究,现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下,市国资委积极引导新经济产业发展在组建专项基金、配强专业力量、强化风险防控等方面均做出了积极努力。

一是组建新经济产业专项资金。推动市产业集团与各区县国资平台合作组建凤凰基金,该基金由市级凤凰母基金与7支属地凤凰子基金组成组建目的是以凤凰基金为支点引导各类资金向新经济产业领域汇聚。目前,南太湖凤凰基金总规模已达50亿元,基金已完成蜂巢能源、汉天下汉图科技共3个项目的落户招引,有效服务湖州新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

配强国资国企投资专业力量。加强外部学习,先后赴合肥、广州、珠海等地调研当地先进的国资国企投资经验,并形成调研报告提供决策参考加强内部培训,举办了市国资国企系统业务实操能力提升、国资大讲堂等培训班,增强投资一线人员的实操能力和研判能力。

三是强化项目投前投中投后管理。去年,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经营管理推动市属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及其《操作指引》,明确了各类投资事项的事前事中事后审核流程,并制定了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组织市属国有企业有序开展项目投资后评价。根据市委组织部工作安排,制定了湖州市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工作容错纠错正面清单,编制《湖州市市属国有企业创业投资基金管理办法(试行)》,重点明确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的容错免责情形。

二、下一步工作

一是继续以南太湖凤凰基金为样板,积极推进各区县凤凰子基金的设立,通过基金招引更多的新经济产业落户湖州。

二是谋划战新产业引育专项行动,推动市属国有企业开展各自领域产业引育的课题研究、组织论坛和专题研讨会商、研究支持政策等活动,鼓励国有企业锚定前沿产业,特别是新经济产业进行合理有序布局。

三是持续推动《关于进一步规范经营管理推动市属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落地见效,指导国有企业按照《操作指引》规范经营行为,强化投资风险管理

以上意见供参考。

(联系人:马修喆;联系电话:0572-2290012

 

 

                             湖州市国资委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