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重点工作与11月计划安排
发布时间: 2024-11-26
一、10月重点工作
1.加强运行情况分析。据财务快报统计,截至2024年10月末,市级国有监管企业资产总额4533.15亿元,同比增长11.16%;净资产1812.27亿元,同比增长11.45%;营业收入297.98亿元,利润总额10.18亿元。
2.全面加强董事会建设。制定出台《市属企业董事会授权管理指引》《市属企业董事会工作规则(试行)》《市属企业董事会及外部董事评价办法(试行)》《市属企业外部董事选聘和管理办法》《市属企业外部董事薪酬和工作补贴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文件,在市属企业全面推行外部董事制度,进一步促进董事会规范运作。
3.完成市属三大集团经营业绩考核。根据省市有关规定和文件精神,对照市属国有企业2023年度经营业绩考核责任书下达年度目标,经中介机构专项审计、市国资委考核、市国资委党委审核、市政府审定,完成市属三大集团经营业绩考核工作,并进行结果公示。
二、11月主要安排
1.加强国企投资监督管理。根据《湖州市市属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引导市属企业聚焦主责主业,加大有效投资力度,指导市属企业做好2024年度投资完成情况和2025年度投资计划编制工作。
2.协调做好国企岁末年初资金安排。根据前期排摸梳理的全市国有企业春节前资金预算总体情况,积极对接相关部门和单位,加大力度储备增量资金,争取融资项目尽快落地、资金尽早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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