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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州市国资委委员会关于九届市委第二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 2023-06-13

来源:湖州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3-06-13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8月19日至12月9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国资委党委开展了巡察。2023年1月17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国资委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市国资委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市国资委党委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召开党委扩大会议进行传达学习,动员部署,统一思想,认领任务。把贯彻落实巡察反馈意见作为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实践,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扎实推进巡察整改落地见效。二是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落实巡察整改工作措施。巡察意见反馈后,市国资委党委第一时间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党委会和专题会议,制定党委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和“四张责任清单”,逐一明确完成时限、牵头领导、责任处室。2月20日,专题召开党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紧密联系党委班子和成员个人实际,深入对照检查和党性分析,深刻查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强化了抓好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三是坚持系统推进,从严从细推动整改落实。坚持“目标、问题、结果”三个导向,通过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有效促进了巡察整改各项措施落实落地。市国资委党委班子成员先后深入企业、基层,围绕推进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健全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推进新一轮国企改革、转变国资监管职能、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和基层党的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统筹“当下改”与“长久立”,注重从主观上找原因、从思想上挖根源、从政绩观上看问题,抓好深化改革、建章立制,形成常态长效机制。

 巡察整改中,给予诫勉谈话1人,批评教育2人,提醒谈话2人,研究制订制度机制文件29个(项)。

 一、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重要论述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深入推进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制订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属国有企业党委直接研究决定事项和前置研究讨论事项的通知》,督促指导市属企业,结合企业实际,修订完善各企业党委直接研究决定事项和前置研究事项清单,进一步厘清区分党委与经理层的职责关系,既依法依规全面加强党委领导,又明确权责边界。

(二)统筹谋划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认真贯彻全市基层党建工作和省国资委党建工作重点任务部署,系统谋划国企党建工作,迭代升级国企党建品牌,制定出台《2023年度湖州市国企党建工作要点》,明确年度国企党建工作总体要求,提出全面加强政治建设、着力抓好主题教育、主动服务发展大局、推进党的领导双融合等具体工作,持续深化国企基层党组织书记领办项目和党员实事项目,打造党建项目领班体系,推行国企基层党建工作四季看变化,营造实干争先浓厚氛围。

(三)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制定出台《2023年度湖州市国资国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体要求,召开全市国资监督和国企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与市属国有企业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督促指导企业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压实市属国企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在国企党建工作考核中的权重,加大违纪违法人员处理力度,明确扣分标准。

二、关于“推进国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还不够坚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凸显出资人在公司治理结构的地位。扎实推进合规管理工作,落实合规委员会对董事会决策进行合规审查,并把市属企业合规委员会对董事会决策进行合规性审查纳入年度依法治企考核内容。

(二)聚力推动完善国有企业董事会建设。组织开展了外部董事工作调研。在学习借鉴省国资委和兄弟地市外部董事工作经验做法基础上,起草了《市属企业董事会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等6个文件初稿。

(三)推动完善国有企业经理层授权管理制度。起草了《湖州市市属国有企业董事会授权管理指引》,对董事会向董事长、经理层的授权范围、授权程序、授权行使管理和监督与责任等方面作出了规范。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属国有企业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企业对实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的人员进行认真梳理,对不符合实施条件的人员及时完成清理清退工作。

(四)加快推动国有企业三项制度改革行动。严格落实《湖州市市属国有企业副职负责人薪酬分配系数管理指导意见》,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属国有企业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属国有企业员工招录有关事项的通知》,继续推进试点企业按方案推进试点措施,统筹推动企业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

(五)全力推进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开展了董事会建设工作调研,修改完善和起草了《市属企业董事会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市属企业董事会工作规则》《董事会授权管理指引》等文件,待《公司法》发布后下发章程管理办法。根据市审计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立即会同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研究确定推进方案。

三、关于“推进国资监管职能转变还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确立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方式。下发了《关于做好2023年市属企业投资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召开了2022年度投资情况汇报及2023年度投资计划联审会议,听取三大集团关于2022年度投资完成情况和2023年度投资计划情况的汇报,并对三大集团2023年度投资计划组织联审备案,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企业对外投资的监管。按照《湖州市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核定办法》,进一步优化市属三大集团2023年度指标设置。

(二)系统规划国有资本布局。已对“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进行了部署,对未来产业发展的高新科技、新兴产业投入,设定投资比例增加10%以上的任务纳入对三大集团年度考核指标;与市科技局签订科技创新工作会商议定书,建立科技顾问制度;市属三大集团均在谋划设立相关基金并列入年度投资计划,“产业母基金+市场化子基金+专项子基金”的体系基本建立。

(三)加强和防范国资运作风险。以经营业绩考核为导向,突出市属三大集团主业发展,引导企业控制贸易风险的前提下有序开展主业贸易;指导督促企业强化风险管控,联合纪检组和监事会,开展市属三大集团资金信用考核薪酬专项检查;继续落实资金竞争性存放管理月报制度,逐月统计市属国有企业账户清理和资金竞争性存放相关数据;2022年12月底前上线运行市属三大集团大额资金监控预警系统,2023年将持续加强数据治理,梳理资金使用用途,确保数据可靠可用。

(四)科学合理完善国企激励约束机制。将全员劳动生产率作为试点指标,纳入竞争类企业(市产业集团)经济指标体系,主要考虑提高劳动生产率水平、增强职工价值创造能力;对未在年度经济指标中明确目标的其它“一利五率”指标,设置约束控制,低于上年完成值或前三年平均数的,酌情扣分。

四、关于“履职尽责推动国资监管高质量发展还存在较大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全面深入履行国资监管责任。持续跟进资产重大损失存量问题处置进展,督促企业加强全面预算管理,对主要经济指标完成偏离度提出具体要求;联合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和各企业监事会等开展市属三大集团资产出租专项督查,要求市属三大集团对照前期资产出租检查的整改情况、资产出租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及薄弱环节开展自查梳理。

(二)大力推动国企提质增效。继续强化收入分配的效益导向,完善经营业绩考核指标体系,特别将全员劳动生产率作为试点指标,纳入竞争类企业经济指标体系;持续完善市属三大集团工资决定机制,引导企业提升活力、创造力与市场竞争力。继续开展全面预算管理,明确主要经济指标与实际完成值偏差率在10%以上的采取扣分处理。

(三)积极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根据省国资委出台的混改操作指引,修改完善了湖州市国有企业混改操作指引,稳妥有序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同时进一步明确市属三大集团年度混改任务和新设竞争类独资企业原则不设为国有独资。

(四)持续推动国企上市力度。制定了《推进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召开国有企业上市工作例会,成立了由券商、会所、律师组成的国有企业上市服务专家团队,为国企上市工作提供专业化支持服务。

(五)彻底处置低效资产和遗留问题。建立工作机制,压实处置责任。第一时间向全市国有企业传达整改要求,明确存量低效资产处置整改时间节点,要求企业确定分管领导、指定专人负责,压实处置主体责任。加强沟通指导,精准处置方式。深入了解企业处置工作进展缓慢的原因,对处置过程中存在的难点问题归纳汇总,形成问题清单。强化过程监督,规范处置行为。加强对低效无效资产处置中决策审批、审计评估、产权交易等环节的全过程监督,做到依法合规、公开透明。建立健全处置低效无效资产和遗留问题的工作长效机制,定期组织国有企业围绕自身发展战略和主业范围进行资产梳理,对发现的低效无效资产及时清理处置,持续优化企业资产结构。

(六)扎实推进事业单位改革。5家涉改事业单位已完成改革任务。同时,对市委市政府部署的工作任务,合理安排推进计划,规定完成时限并落实到具体责任人,确保按时保质完成任务。

五、关于“意识形态责任落实还不够细化”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落实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结合工作实际制订了2023年度市国资委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以实地调研、开座谈会、入户走访等方式,到矛盾困难较多的企业、难点焦点问题聚集的一线扎实开展调查研究,着力解决实际问题,形成一批高质量的调研课题成果。

(二)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以党委理论中心组专题研讨交流等形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系列重要论述和重要讲话精神。制定了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计划,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切实做到党委书记负第一责任,分管领导和班子成员根据分工履行“一岗双责”。

(三)持续加强网络阵地建设。进一步明确市国资委网评工作机制,完成委网络评论员队伍力量更新调整。今年2月,完成“湖州国资”微信公众号改版,并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湖州国资”微信公众号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从职责分工、版块设置、协同联动、基数管理、亮晒考核等方面明确要求,调动市级国资监管企业、党建归口管理企业和区县国资办信息报送积极性。

六、关于“主体责任履行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党风廉政责任落实。按照省纪委十五届二次全会和市纪委九届二次全会部署,对照《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有关规定,强化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体责任意识。签订了班子成员、处室负责人2023年度党风廉政责任书,写入针对性、个性化条款;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按计划推动落实;落实每月1次正风肃纪,加强对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监督;践行“忠诚、担当、奋斗、创新、清正”湖州国资国企新风尚,积极营造全委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二)健全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制定《湖州市国资委关于纵深推进清廉机关标准化示范化建设实施方案》,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党委会专题研究部署清廉机关建设,积极创建标准化示范化清廉机关,紧扣“督、建、育”三方面,积极构建“三位一体”的责任体系、防控体系、示范体系,切实将清廉机关建设成果转化为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力量。

(三)严格落实信访管理规定。完成信访件办理分工调整,明确信访件专人负责、闭环管理,坚持一事一归档、一年一审核。坚持“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建立工作台账,留痕管理,并开展自查自纠,对因经办人责任心不够强、作风不深不细等原因,严肃问责处理。

七、关于“财务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落实预算管理。修改完善市国资委财务管理制度,设专门条款对预算管理进行明确要求,科学合理编制年度预算。坚持每年开展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估,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做好整改,着力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落实市财政关于做好预算批复和公开工作要求,每年主动向社会公开预算信息,自觉接受各界监督。

(二)加强非税收入管理。落实专人负责制,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对每一笔非税收入全面理清来源,做好相关记录,并及时提交委党委会专题研究。坚持“举一反三”,常态化开展非税收入自查自纠工作,做到即收即缴。

(三)加强暂存款挂账处理。强化建章立制,修订市国资委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规定“暂存款项应及时清理、核算,不得长期挂帐”,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

八、关于“作风建设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积极营造实干争先的良好氛围。委党委专题研究,委主要领导亲自谋划部署,制定出台《湖州市国资委关于开展月度工作例会评比的通知》,以开展月度例会评比为抓手,建立领办项目机制,进一步浓厚了“比学赶超”氛围。加强公务员和事业人员平时考核,把平时考核与年度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与推进全年各项目标任务结合起来,积极营造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持续推进各项工作优质高效完成。

(二)增强工作推进韧性。直面问题短板,通过组织召开湖州市国资国企安全生产和数字化改革工作会议,与市科技局签署《推进市属企业科技创新和高质量发展合作备忘录》,“湖州国资”微信公众号改版升级等活动推进工作落实。

(三)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活动。完善委领导联系企业和区县工作机制,加大赴基层一线调研力度,制定出台《关于开展2023年度市国资委课题调研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企党建课题研究工作的通知》,聚焦完善国企市场化经营机制、国资监管数字赋能、国企商品贸易风险防范化解等重点难点问题加强调研。

九、关于“基层党的建设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规范机关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规范机关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根据查明的事实,区分责任,对相关责任人予以问责。2023年3月30日召开委党委会,对相关人员及时进行了调整。

(二)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加强机关党务干部的培训,提升党务工作者业务能力;建立落实季度支部工作检查制度,对机关三个支部落实“三会一课”情况进行了检查。针对巡察指出机关党建方面的问题整改开展专题组织生活会。

(三)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委党委领导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了组织生活会,并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各支部分别向党员发放了党性体检表、民主测评表等表格,对广大党员进行了党性体检和民主测评。

十、关于“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干部专业化能力培训。开设“国资讲堂”,通过“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委机关干部的业务能力培养,适时邀请企业相关业务骨干、研究机构专家学者来委机关进行辅导授课和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机关干部的专业化素质能力。持续优化委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干部队伍结构,积极争取更多与国资监管业务相匹配的选调生、选聘生,促进我委干部队伍年轻化和学历水平提升。

(二)严格落实干部监督管理要求。结合开展党支部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对委机关干部开展常态化党性党纪教育,动态掌握干部队伍的思想情况和现实表现。举一反三,开展了全委干部违规挂证兼职情况自查,与每名机关干部签定了承诺书,联合驻委纪检监察组赴市人力社保局对我委干部挂证情况进行了自查。

(三)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规定的要求,做到“凡提必审、凡提必核、凡提必听、凡提必查”。制定《市国资委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操作流程图》,明确分析研判和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环节的具体工作要求,做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清晰、操作规范,合法合规、严肃有序。

 当前,巡察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下一步,市国资委党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化落实整改,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国资监管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使命任务,带头以实际行动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二是坚定扛起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层层压实管党治党责任,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各领域全过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三是不断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效。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深入查找存在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做到举一反三,防范未然;对未完成的整改事项,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加大推进力度,提高整改质效;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做好跟踪评估,抓好巩固深化,防止反弹反复;对需要长期坚持整改的事项,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务求实效。四是着力推动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健全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体制,加强数字化、专业化、体系化、法治化监管,不断提升国资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紧盯国资国企改革关键领域和突出短板,积极推动新一轮国资国企改革,着力破除束缚企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2—2290026;邮政信箱:湖州市金盖山路66号市民服务中心4号楼市国资委组宣人事处,邮政编码:313000;电子邮箱85765736@qq.com。


中共湖州市国资委委员会

                              2023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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