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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湖州市属国有企业碳达峰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3-04-27   字体:【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落实《湖州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积极推动湖州城市集团、交通集团、经开集团、产业集团和南太湖控股集团全方位各领域科学有序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湖州市国资委编制了《湖州市属国有企业碳达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一、制订背景及过程

国务院关于《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1〕23号)提出“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5%左右,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5%以上,顺利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的目标任务。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州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湖政发〔2022〕23号)要求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确保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为此,市国资委根据《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国发〔2021〕23号)、《湖州市碳达峰实施方案》(湖政发〔2022〕23号)等文件,结合各市属国企的实际,编制了《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向湖州城市集团、交通集团、经开集团、产业集团和南太湖控股集团征求了意见,并组织市发改委、经信局、生态局、科技局、交通局、建设局、财政局的7位专家进行评审,后又征求了市发改委、经信局、生态局、科技局、交通局、建设局、财政局相关主管部门的意见建议,根据各企业、相关主管部门以及7位专家的提出的七条意见建议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

《实施方案》经市国资委党委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印发。

二、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该《实施方法》分总体要求、重点任务、组织实施、碳达峰行动方案低碳减排重点项目清单附件。

1.碳达峰实施概念

市属国有企业通过实施能源、工业、服务业、建筑基建、交通出行、生产生活等领域低碳行动,使企业二氧化碳排放不再增长,达到峰值之后开始下降。

2.实施对象

市属国有企业。

3.工作原则

统筹谋划、系统推进;科技创新、节约优先;稳妥有序、安全降碳。

4.主要目标

到2025年,各集团的单位产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20年下降18%以上。2030年之前,各集团碳排放达峰,并且到2030年,各集团的单位产值二氧化碳排放完成市下达目标。

5.重点任务

重点实施能源绿色升级、工业低碳提升、服务业绿色提质、建筑基建绿色提效、绿色交通出行推广、绿色生产生活倡导等“碳达峰六大行动”。

市属国企的能源绿色升级行动可以通过推进能源结构优化调整、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构建能耗和碳排放数智监测体系三个维度去实施;工业低碳提升行动可分为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建设绿色制造体系;服务业绿色提质行动通过推进主营服务业绿色发展、培育发展绿色金融服务体系等手段实施;建筑基建绿色提效行动则可以通过推动绿色建筑发展、推广绿色建造方式、提升建筑能效和优化用能结构、基础设施绿色低碳转型等四个方面实施;绿色交通出行推广行动利用积极推行绿色交通出行、推广使用清洁能源汽车等方式实施;绿色生产生活倡导行动是通过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推广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加大绿色产品供给采购等措施进而实现国有企业碳达峰。

6.组织实施

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目标落实;严格监督考核;完善政策保障。

市属国企将按照《实施方案》,充分发挥国资国企在能源、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的重大优势,抢抓机遇,积极作为,加快推动国企各项业务新发展,全面开展能源绿色升级、工业低碳提升等六大重点行动,探索走出一条国企的高质量发展之路,为建设绿色低碳共富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湖州贡献国企力量。


联系人:赵青刚       处室:改发处       联系电话:0572-229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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