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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国资委关于要求加快落实减负纾困政策做好国有房屋租金减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5-07   字体:【

湖国资委〔2022〕28号  

 

湖州市国资委关于要求加快落实减负纾困

政策做好国有房屋租金减免工作的通知

 

各市属国有企业,各区县国资办: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助企纾困和扶持个体工商户的决策部署,根据《浙江省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落实减负纾困政策做好国有房屋租金减免工作的通知》(浙国资产权〔2022〕16号)相关要求,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对象范围。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级行政区域内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承租国有房屋,2022年减免6个月租金,其他地区减免3个月租金。个体工商户是指营业执照登记类型为“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

二、明确执行标准。国有房屋减免相关事项按照《浙江省国资委关于做好国有房屋租金减免工作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通知》(浙国资产权〔2022〕8号)执行。对于承租国有房屋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2022年租期不满一年的,可根据实际承租期按比例享受减免。

三、明确时间要求。各市属国有企业及区县国资办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迅速行动、主动作为,做好与之前减免工作衔接,确保助企纾困新政直达快享,力争在5月底前完成主体工作。

四、加大宣传力度。全市国资国企及时研究制定国有房屋租金减免操作细则,充分利用各种媒体渠道(包括全省国企减租一站式服务平台),做好政策信息发布,积极开展最新减负纾困政策宣传解读心细致做好公众咨询回复解答,确保政策有效传导至市场主体。

各市属国有企业于5月9日前,在集团总部网站开设租金减免专栏,便于承租主体办理免租事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专栏应明确和公开以下内容:公布房租减免政策,明确房租减免主体、对象、内容,以及申请受理流程和要求。集团总部要确定至少1名专责人员,将姓名、部门、联系方式等在专栏中公开,并及时把专栏链接发送我委汇总公布;各区县国资办可参照上述要求做好房屋租金减免政策信息公开工作。各区县国资办将相关政策信息发布链接报送至我委,由我委统一上传至全省国企减租一站式服务平台。

五、及时掌握进度。各市属国有企业及区县国资办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所属子企业、所监管国有企业房租减免落实工作的指导和督促,第一时间掌握房租减免情况,加强租金减免数据统计,建立政策执行情况月报制,于每月3日前将租金减免执行进展情况上报至市国资委产权处。

六、加强沟通交流。市国资委确定专人负责房租减免联系工作,各市属国有企业及区县国资办在执行过程遇到的问题及时与我委产权处联系。各单位在租金减免执行过程中,要善于总结亮点工作、提炼典型经验做法,以动态信息的形式报送我委。对前期工作中的经验做法请于5月9日前上报。

联系人:施怡婷(政策解答及数据统计)

邱云明(信息报送)      

联系电话:0572-2290011

 

附件:租金减免专责人员信息及政策信息发布统计表


 

 

                       湖州市国资委

                       2022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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