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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属国企深入开展“平安国企”创建工作的指导意见
发布日期:2021-09-23   字体:【

湖国资委〔2021〕57号  

关于市属国企深入开展“平安国企”创建工作的指导意见

 

各市级国有监管企业:    

根据浙江省国资委《关于省属企业深入开展“平安国企”创建工作的指导意见》、市委建设平安湖州领导小组《关于深入开展系列平安建设的实施方案》精神,为进一步强化平安基层基础,现就市属国企深入开展“平安国企”创建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平安中国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省委赋予湖州争当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先行地排头兵的新使命,全面落实市委建设平安湖州工作部署,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树牢“大平安”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立足湖州国企实际和特色,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从更深层次、更广领域、更高水平上推进“平安国企”建设。

二、主要目标

以防范化解影响生产经营安全稳定的突出风险为重点,以平安创建活动为抓手,全面部署推进,强化培育提升,在安全生产、维护稳定、投资和债务风险防控、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找准关键薄弱环节和改进方向,完善风险闭环管控机制,坚决防止重大风险发生。2021年底前,市属国企平安建设相关制度逐步完善,“平安国企”创建工作体系逐步健全,“平安国企”创建活动有序开展;2022年底前,市属国企形成“平安国企”建设工作常态化长效机制;到2025年底前,市属国企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社会矛盾风险预测和化解水平进一步提升,投资和债务风险防控机制进一步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更加完备。通过创建,打造一批有特色亮点的“平安国企”,努力形成“平安国企”建设的湖州样板。

三、主要任务

(一)持续加强安全生产。市属国企要立足国企实际和特色,统筹发展与安全,进一步构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工作格局。要认真贯彻落实湖州市第二轮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不断强化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底线意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着力加强安全风险隐患管控,持续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健全完善应急管理体系,深化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提升市属国企本质安全水平,保障各项生产经营任务有效落实,推动国资国企安全发展。

(二)持续加强维护稳定。市属国企要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维护稳定工作与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各项工作紧密结合,排查化解矛盾隐患,妥善解决人民群众合理诉求。要通过推进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定期开展矛盾隐患排查化解、积极创建“无诈单位”和历史遗留信访事项及上级交办事项化解等,推动各层级企业健全维护稳定工作机制,有序开展社会风险评估,适时编制各类预案,及时准确报送涉稳信息,有效化解历史遗留信访事项,健全矛盾隐患排查化解机制,确保重要时期、敏感地点不发生群体性上访事件、不发生涉稳极端恶性事件。

(三)持续加强投资和债务风险防控化解。市属国企要建立健全重大经营风险管控机制,以投资风险管理和债务风险防控化解为主要抓手,推动企业完善自身投资管理体系,实行年度投资计划备案管理,加强重大投资项目监督指导,形成覆盖事前、事中、事后的投资风险管控体系。要通过开展年度债务风险排查、年度资产负债约束考核,推动建立债务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完善风险指标监测台账体系,落实落细债务风险防范处置预案,稳妥化解债务经营风险。要加强法律风险防范,落实法律审核要求,建立健全重大法律纠纷案件报告、年度法律风险评估机制。密切关注大额应收款涉诉纠纷,重点推动重大法律纠纷和积案难案处置,切实增强防范重大经营风险能力。

(四)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市属国企要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新部署新要求,全力打造与“重要窗口”示范样本相匹配、与清廉湖州目标相契合、与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相适应、与职工群众愿望相呼应的清廉国企。贯彻落实清廉国企建设“八大行动”,要通过持续巩固深化党的政治建设、建立健全“四责协同”机制、更加突出清廉源头治理、大力推动廉洁风险排查、严格规范重大决策事项、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坚决整治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进一步健全完善监督体系、加快推进国资数字监管、深入实施巡察全覆盖、扎实推进清廉文化建设等,不断增强企业领导人员的政治意识、纪律意识和廉洁意识,优化企业政治生态,完善企业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有力推动国企高质量发展。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一手抓“经济报表”、一手抓“平安报表”,严格落实“平安国企”创建领导责任制。市属国企要明确集团分管领导,压实下属企业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创新完善平安建设工作协调机制,明确牵头部门,深化细化四项主要任务工作计划,加强工作力量,健全工作机制,形成问题联治、工作联动、平安联创的“大平安”工作格局。

(二)注重强基导向。“平安国企”创建要注重加强基层企业、基础工作、基本能力建设,着眼关口前移和源头管控,筑牢一线部门的平安建设根基。市属国企要大力调动下属企业的主动性、创造性,发扬基层首创精神,聚焦基层重点项目、重点部门、重点岗位、重点人群,筑牢底线思维,落实防控措施,完善应急预案,化解风险隐患,确保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稳步推进。

(三)强化数字赋能。结合全市国资国企数字化改革工作,充分利用省国资委正在统一建设的财务监督、投资管理、“三重一大”决策监督、大额资金监控、党建管理等在线监管系统,推动数据整合、共享交换、提前预警、全面监测等技术信息手段与“平安国企”建设深度融合,提升安全预测、维稳预判、风险预警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推动风险闭环管控由“经验决策”向“大数据决策”转变。市属国企要参照运用经济分析的手段方法,分析平安建设相关的重大事故、重大案件、重大风险等指标,建立完善平安建设月报表、季分析等制度。

(四)深化法治保障。市属国企要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要把法治宣传和党规党纪、党的规范性文件的宣传教育作为平安建设的战略性和基础性工程,不断提高法治思想、合规观念和党纪党规意识水平。要通过落实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等机制,推动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风险隐患。

(五)优化评估考核。市国资委结合市属国企年度经营业绩考评,以及“平安国企”创建的具体要求,坚持约束性指标与奖励性指标相结合、常态化督查和机动性暗访相结合、年度考核和动态考核相结合的原则,每年组织对市属国企平安建设工作成效进行评估验收、考核评定,推荐优秀单位。市属国企集团要完善对下属企业平安建设的评估考核,将导向作用更好体现在平安建设的目标、平台、机制、抓手的完善提升上。

 

附件:市属国企“平安国企”创建具体要求清单

 

 

                               湖州市国资委

                              2021年9月16日


附件

 

市属国企“平安国企创建具体要求清单

 

建设内容

具体要求

一、总体要求

1.“平安国企”创建有计划、有目标,职责明确,措施有力。

2.领导班子每年研究部署“平安国企”创建工作和参与创建活动,全年不少于2次。

3.明确牵头部门,压实各级企业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创新完善平安建设工作协调机制。

4.认真落实完成行业主管单位、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平安创安工作任务。

5.加强“平安国企”信息化建设,统筹运用数字化技术,推进平安建设工作的数字赋能、整体智治。

 

 

 

 

 

 

 

二、根据行业部门要求,持续加强安全生产

 

 

 

 

 

 

 

 

 

 

 

 

 

 

 

 

一)强化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底线意识

1.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

2.研究制定加强本单位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应急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措施或办法。

3.安全事故防范措施有力,事故考核指标不突破政府部门下达的目标。

(二)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4.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应急管理工作职责,加强工作部署;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5.逐级签订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责任书;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年度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应急管理工作计划,定期开展形势分析、通报。

6.督促本单位及下属企业建立完善并落实内部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应急管理制度;建立完善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绩效考核奖惩办法。

7.健全完善危险作业安全操作规程,落实作业审批、现场监护等工作。

(三)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8.深化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遏重大”攻坚战和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等专项工作,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建档、监控、资金保障等工作制度。

9.深入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定期检查通报;对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备案并制定管控措施。

(四)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10.制定全年安全宣传教育计划,认真开展应急知识教育;按计划组织开展全员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落实三类人员定期培训要求。

11.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月”“防灾减灾日”“防汛防台日”“安康杯”竞赛等活动。

(五)依法保证安全投入

12.建立健全企业安全费用提取列支制度,按规定比例提取和使用安全费用。

13.加强作业管理,确保作业现场安全设备设施、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配备达到标准要求。

(六)增强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14.按要求定期修订事故应急预案和按规定及时备案,确保本单位和下属企业应急预案与当地政府预案进行有效衔接。

15.按要求建立应急物资储备清单、配备应急物资,定期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科学开展事故应急救援。

(七)积极开展标准化建设

16.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按要求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有关规定。

(八)依法依规报告和查处事故

17.依法依规及时报送统计本单位及下属企业安全事故,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开展事故调查处理。

 

 

 

 

 

三、持续加强维护稳定

 

 

(一)积极推进稳评工作

1.制定稳评工作实施办法。

2.年初根据稳评办法和上级要求,及时主动上报稳评项目,明确评估类别、评估方式、评估时间等。

3.根据计划安排及时开展稳评工作,并按要求将有关资料上报。

(二)积极开展信访维稳日常工作

4.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明确要求。

5.适时开展矛盾隐患排查化解工作,制定应急处置预案。

6.工作档案台账规范。

7.妥善处理重要信访信息,落实紧急信息报送工作。

(三)解决好历史遗留信访事项及上级交办事项

8.制定集团领导接访计划。

9.重大事项明确有包案领导。

10.积极推进化解工作及交办任务完成。

(四)积极创建“无诈单位”

11.制订创建“无诈单位”工作方案。

12.认真落实创建“无诈单位”各项工作措施。

 

 

 

 

 

四、持续加强投资和债务风险防控化解

 

 

 

 

 

 

 

 

 

 

 

 

(一)落实企业投资风险管理主体责任

1.按照《湖州市市属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等投资管理文件规定,履行投资事前、事中、事后相关程序,严控投资风险。

(二)严格落实年度投资计划

2.按要求做好年度投资计划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市国资委备案。

3.每月上报投资完成数据,对照投资完成率定期做好投资情况总结分析,按要求报送市国资委。

(三)加强重大投资项目全过程风险管理

4.落实国家和省市重大战略及相关专项工作的工作要求,加强重大投资项目风险防控。

(四)开展年度债务风险排查。

5.加强指标分析,全面开展债务风险排查,对偿债能力和债务风险等进行深入分析。

6.突出排查重点,对企业发行的债券相关风险进行重点排查;将股权多元化、集团管控相对薄弱、资产负债率较高、现金流紧张、到期债务集中且规模较大的二三级企业作为排查的重点。

7.加强风险应对,对发现的可能存在的履约偿付风险,要及时制定应对预案,统筹资金安排,积极偿付本息,全力避免发生各类违约事件。

(五)开展年度资产负债约束考核

8.加强行业对标,根据所在企业实际加强行业对标,推动高负债企业资产负债率尽快回归合理水平。

9.层层落实责任,将资产负债约束纳入所属企业经营业绩考核范围,与企业负责人薪酬挂钩。

10.强化亏损治理,加大低效无效资产处置力度,对重点亏损企业进行治理,使企业整体亏损面和亏损额有所下降。

(六)推动建立债务风险监测预警机制

11.完善重点债务风险指标监测台账,逐月跟踪分析,按季填报地方国有企业债务风险和债券风险监测报表。

(七)加强法律风险防范

12.落实法律审核要求,对重要决策、重要经济合同和企业规章制度等三项内容的法律审核达到100%。

13.建立健全重大法律纠纷案件报告、年度法律风险评估机制。

14.专职法务人员力量配置科学有力,总部法务部门、重要子企业法务部门2人以上,其他未单独设置法务部门的1人以上;有力推进法务人员持证上岗。

15.积极推进重大法律纠纷和积案难案处置,加快化解历史遗留法律风险。

 

 

 

五、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八)贯彻清廉国企“八大行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1.巩固深化党的政治建设,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各级国有企业党组织会议“第一议题”;健全企业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制度机制,确保党和国家方针政策、重大部署在国企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2.建立健全“四责协同”机制,制定完善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深化“四责协同”机制情况。

3.更加突出清廉源头治理,坚持以监督制约公权力为核心,以岗位职责为基础,以企业改制重组、项目投资、产权交易、资本运营、物资采购、招标投标、财务管理、选人用人等方面为重点,全面推行阳光采购,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推动企业有效降低采购成本。

4.大力推动廉洁风险排查,健全完善“一把手”负总责、常态排查、动态检查、定期整改相结合的廉洁风险排查责任机制,并对排查出的风险开展自行处置和化解。

5.严格规范重大决策事项,制定重大决策风险评估、专家论证制度,开展“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检查。

6.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检查有无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委有关规定的情况;若存在市属国企本级中层正副职、二级企业班子成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委有关规定等,被查处受到党内警告、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则根据相关考核要求扣分。

7.坚决整治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加大对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等突出问题查处力度。

8.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着力在运用好“第一种形态”上下更大功夫。

9.进一步健全完善监督体系,健全完善纪检监察、巡察、审计、监事、风控、法务大监督体系。

10.加快推进国资数字监管,突出系统集成、整体智治、数字赋能,推动国资在线监管平台建设,推动大数据技术、信息化平台与阳光决策、阳光交易、阳光采购深度融合,强化国资国企在线监管。

11.深入实施巡察全覆盖,制定完善巡察工作实施意见办法,整合市委巡察办、市国资委、市审计局、市属企业监事会等力量有序开展企业内部巡察工作情况。

12.扎实推进清廉文化建设,开展清廉国企标杆点培育和党员干部警示教育,推动廉洁文化进企业、进车间、进班组、进家庭、进头脑,营造尊廉崇廉爱廉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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