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国资委关于印发湖州市强化国有资本推动共同富裕战略功能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 2021-10-26 信息来源:湖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湖国资委〔2021〕64号
湖州市国资委关于印发湖州市强化国有资本
推动共同富裕战略功能工作方案
(2021-2025年)的通知
各市属国有企业,各区县国资办、南太湖新区管委会财政局:
现将《湖州市强化国有资本推动共同富裕战略功能工作方案(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湖州市国资委
2021年10月25日
湖州市强化国有资本推动共同富裕
战略功能工作方案(2021-2025年)
为深入贯彻市委八届十一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湖州争创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先行市实施方案(2021—2025年)》(湖委发〔2021〕19号)《国资国企助力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行动方案(2021-2025 年)》(浙国资发〔2021〕12号)部署要求,在加快建设共同富裕绿色样本中更好发挥国资国企功能作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共同富裕的决策部署,强化国有资本推动共同富裕战略功能,勇当创富带富帮富先锋,切实承担好责任、发挥好功能、发展好企业,持续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促进国有企业发展成果全民共享。
到2025年,全市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走在全省地市前列,支持共同富裕示范先行的国资国企物质基础、产业基础不断夯实,国有资本战略性、基础性、先导性地位更加巩固,战略引领和基础保障作用有效发挥。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国资倍增行动,夯实共同富裕示范先行的物质基础
1.聚焦高质量发展,推动国企扩量提质增效。深入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聚力高质量、竞争力、现代化,着力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确保全市国有资产总额、净资产、利润总额等主要指标年均增幅高于全市经济增长水平。2025年底,全市国有资产总额突破15000亿元,年均增速保持在10%以上;其中市级监管企业资产总额突破4000亿元;企业营收、利润总额年均增幅达到10%,净资产收益率、成本费用利润率达到全省平均;力争培育千亿级企业3家以上,国有控股上市企业4家以上。
2.着眼培育新增长点,优化国资布局结构。加快国有资本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突出主责主业,调整存量结构,优化增量投向,推动国有资本进一步向重大战略实施、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供给等重要领域集中,进一步向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布局。发挥国有资本独特优势,在促进创新资本形成中更好发挥杠杆和引领作用,前瞻布局数字产业、高端装备、新材料、生命健康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探索布局人工智能、第三代半导体、柔性电子等未来产业。引导国有企业加强资源整合,提升金融业务牌照获取能力、企业综合实力和产融协同能力,稳妥发展不良资产处置、产业基金、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金融业态,合理介入创投、风投等新兴金融领域,深入拓展供应链金融服务,不断强化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通过发展新产业、新业态和新商业模式,培育创造更多新就业增长点,吸纳更多人才在国有企业就业,积极扩大社会就业。
3.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助力高能级平台建设。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引导国有企业积极参与全市创新平台布局和创新生态构建。支持国有企业深度参与“五谷丰登”计划,加快建设湖州科技城、南太湖未来城等重量级平台,加快推进西塞科学谷等项目规划建设,助力打造集产业、技术、人才、政策、服务等各类要素于一体的高能级创新平台体系。鼓励国有企业联合高校院所和优势企业,牵头或参与重大科研装置、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企业研究院等各类创新平台建设。支持国有企业积极参与专业化科技园区建设,打造众创空间、人才创业港、企业创新孵化器等服务平台。
4.加快推进国企上市,提高资产证券化率。深入实施凤凰行动2.0,按照“择优培育一批、改制辅导一批、挂牌上市一批、并购重组一批”的工作要求,建立全市国有企业上市培育库,分层分类推动国有企业改制上市,积极推动优质企业多渠道上市。支持国有企业以行业头部企业、优质上市公司为标的,稳妥开展高质量并购重组。加快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设立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基金,提升国有资本投资运营的战略能力、业务能力、组织能力。
(二)实施基础提升行动,增强共同富裕示范先行的护航能力
1.强化基础支撑,加大基础设施投资。推动国有资本更多投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加快未来社区、内环快速化改造、安吉两库引水、污水零直排、农产品物流集散中心等重点工程建设,推动城市基础设施集约高效、智能可靠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加强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成沪苏湖高铁、湖杭高铁和湖杭高速,积极推动城际轨道建设,谋划研究市域铁路,着力打造“轨道上的湖州”,构建高能级综合交通体系。
2.强化数字赋能,布局新型基础设施。全面推动5G、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与国资国企业务深度融合,以打造“产业大脑+未来工厂”为引领,深入实施产业数字化标杆、数字产业化培育、数字化管控提升等三大重点工程,积极参与省国有资产交易数字化平台、国企科技创新服务数字化平台、供应链数字化集成服务平台等三大平台建设。推动国有企业参与5G基站、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大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智慧教育、智慧医疗、智慧出行等场景应用。创新覆盖项目“融、投、建、养、营、运、服”全生命周期发展模式,提升市属国企集投融资、规划设计、工程施工、运营管理于一体的全流程专业服务能力。
3.强化双碳工作,推动低碳绿色发展。编制全市国企碳达峰碳中和方案。推动环保相关资源整合优化,重点发展危废处置、固废处置、垃圾焚烧、污泥处置等领域,谋划布局一批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大力发展低碳产业,积极布局新能源、储能、碳捕集封存和利用(CCUS)、生态碳汇等新兴领域,着力培育一批高附加值、低能耗、低排放的示范企业。加快推进绿色低碳技术攻关和应用,强化绿色低碳创新支撑。
(三)实施民生保障行动,促进共同富裕示范先行的共建共享
1.加大民生投入,促进发展成果全民共享。推动国有企业以确保城市稳定运行、服务社会民生、保障公共产品安全、提升公共治理能力为主要目标,着力优化公共民生服务,创新服务供给方式,打造优质便民的公共民生服务体系。持续推进供水供气、污水处理等领域稳定健康发展,统筹公共交通资源,完善公共交通“互联网+”智能化服务。提高粮食、农产品、医疗物资等储备效率,提升应急物资保障能力。通过国有股权划转社保基金、国有资本经营收益上缴等方式,助力全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群众。
2.助力乡村振兴,缩小城乡差距。认真落实《湖州市共同富裕试点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缩小城乡差距领域)》,支持国有企业积极推动农村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等事业发展,加快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着力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全方位缩小城乡差距。鼓励国有企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新零售和电商模式,将乡村生产端与城市消费端直接对接,深化城乡农产品双向流通,多形式构建公益助农、扶农应急体系。引导国有企业通过产业带动、项目帮扶、消费帮扶、资金支持等方式,帮助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
3.强化区域合作,加快“走出去”步伐。充分发挥我市国资国企比较优势,与长三角区域相关主体深化合作、各扬所长,实现互惠共赢发展。打造对口工作升级版,探索项目合作、园区共建等新模式,全面推动与青海乌兰、吉林白山等地区的对口工作上新台阶。持续推动山海协作工作,创新与我省山区26县合作新机制,大力支持“飞地”产业园区建设,开展社会事业合作和消费帮扶合作,助力结对县加快跨越式高质量发展。
(四)实施活力激发行动,注入共同富裕示范先行的动力源泉
1.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促进各种资本共同发展。坚持“三因三宜三不”原则,更大力度鼓励社会各类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积极引入高匹配度、高认同感、高协同性的战略投资者。着力推进差异化管控,注重发挥战略投资者的积极作用,建立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依法保障其合法权益。支持混改企业深度转换经营机制,建立健全更加市场化的经营机制、激励约束机制。积极推动“双向混改”,有效发挥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基金和相关产业基金作用,引领带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改革。
2.深化三项制度改革,优化收入分配机制。进一步深化用工制度改革,健全完善员工公开招聘、管理人员竞聘上岗、市场化导向考评机制等制度。探索多元化高端人才引进方式,加强内部管理培训,提高人才队伍专业化水平。积极探索“扩中”“提低”的实现路径,改革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决定机制与管理方式,完善企业内部工资分配管理,健全工资分配监管体制。全面推进全员绩效考核,以岗定薪、按绩取酬、岗变薪变,推动薪酬分配向作出突出贡献的人才、市场稀缺性人才和一线关键岗位倾斜,让广大职工共享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成果,增强职工获得感、幸福感。
3.开展多方式中长期激励,提升企业活力效率。建立健全企业核心骨干长效激励约束机制,支持鼓励国有企业积极探索、统筹运用符合企业特点和实际的中长期激励政策,有效激发员工内生动力。推进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开展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等股权激励。支持科技型企业实施股权和分红激励;鼓励竞争类企业建立超额利润分享机制。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运用虚拟股权、分红激励等多种激励方式。鼓励从事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或投资周期较长、具有较高风险和不确定性的风险投资和创新业务领域的企业,按照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原则,经批准后实施跟投。稳慎开展混合所有制企业骨干员工持股。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国资委成立强化国有资本推动共同富裕战略功能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市国资国企相关工作的指导督促,统筹协调解决本工作方案落实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各市属企业、各区县国资监管机构要立足自身实际,细化制定重点任务举措,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充分体现国资国企担当作为。
(二)强化检查考核。市国资委按规定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将本工作方案落实情况纳入对市属企业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大对市属企业相关工作考核支持力度,提高考核工作质量,切实发挥考核导向作用。各市属企业、各区县国资监管机构要强化对所属企业推动共同富裕工作的督促检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和存在困难问题,深化综合评估和跟踪问效。
(三)突出党建引领。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将共同富裕纳入党史学习教育重要内容,引导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其重要意义,积极投身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先行市建设,确保国资国企走在前列。综合集成国企党建资源力量向共同富裕聚焦聚力,全面推进党建联盟建设,打造把党建优势转化为共富发展优势的集成体系。将强化国有资本推动共同富裕战略功能工作情况纳入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落实责任、真抓实干。
(四)营造良好氛围。及时总结全市国资国企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先行的好经验好做法,归纳提炼体制机制创新成果,成熟一批、推广一批,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指导面上工作开展。建立健全宣传交流平台,积极宣传各区县、各企业相关工作动态、案例经验等,促进区县间、企业间互比互学,形成国资国企争先创优、助力共富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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